南投縣長林明溱提告中火「流放毒物罪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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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長 林明溱正式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提告,以刑法第190條之1,公共危險罪的「流放毒物罪」提出告訴。

南投縣長 林明溱表示,「影響到縣民健康的這種污染性,就有涉及到刑法191條,來向我們台灣電力公司的董事長,董事長還有總經理,還有台中火力發電廠廠長提出告訴。」

南投縣長 林明溱創下首例,地方政府對國營事業公法人提告。告發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,空汙對南投縣民的健康危害。南投縣政府指出,也希望能透過提告,讓各界正視空汙問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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