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在立法院表示「同意停止興建深澳電廠」,今下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立委臨時提案,要求經濟部兩個月內向行政院廢止原核定的投資計畫可行性,再送環保署依法廢止環評審查結論,此舉為使深澳電廠無法隨時啟動興建,該案最後通過決議。 為不讓深澳電廠有任何啟動興建的可能性,15日下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由藍綠立委共同臨時提案,希望透過程序徹底廢止深澳電廠環評結論。委員會特地等待經濟部長沈榮津前來說明,而經濟部表示,程序須先由台電公司提出、經濟部並向行政院提報台電檢具不開發理由後,再由經濟部轉送環保署,才能依法廢止。 經濟部說明,廢止環評結論程序複雜,並表示需要時間,最後協調在兩個月內完成程序,並刪除深澳電廠興建預算。環保團體則要求,不只廢止今年3月通過的環差結論,更要廢止2006年早就通過的環評結論。在地居民表示,「唯有深澳電廠確定不開發,台灣的能源轉型才走得下去。」 反深澳煤電廠自救會長陳志強說,「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沒有辦法申請開發許可,我覺得這才能代表民進黨政府真正要把台灣的能源帶到對的方向。」 環保團體認為,政府在深澳電廠的興建上決策反覆,讓人民無所適從,浪費發起公投的社會成本,因此,11月3日仍如期舉行上凱道遊行,以讓執政黨對此有所警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