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抗遭警載至郊區丟包 監委要求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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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2月23日,勞團發起「反勞基法修惡、保障勞工權益」集會遊行,台北市警方半夜,將現場民眾和律師載到偏遠郊區,引發各界質疑警方濫權,監察院審議通過調查報告,要求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應檢討改善。
監察委員認為,當晚民眾和在場律師,都已表示將會自己離開,不過警方仍強制在半夜,將民眾載到偏遠郊區,算是干預人身自由,也是憲法的「逮捕拘禁」,「丟包事實上並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,拘束人身自由在公權力的行使,就是兩種狀況,一種就是逮捕,警方又說他們不是逮捕,他們只是為了民眾的安全,可是事實上你又是限制了民眾自由,我們還是希望警方執法一定要合乎比例原則。」
監察委員認為,當晚民眾和在場律師,都已表示將會自己離開,不過警方仍強制在半夜,將民眾載到偏遠郊區,算是干預人身自由,也是憲法的「逮捕拘禁」,「丟包事實上並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,拘束人身自由在公權力的行使,就是兩種狀況,一種就是逮捕,警方又說他們不是逮捕,他們只是為了民眾的安全,可是事實上你又是限制了民眾自由,我們還是希望警方執法一定要合乎比例原則。」
委員要求台北市警方和內政部,必須針對執法依據重新檢討,透過修法或是立法將警方執法依據法制化,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。台北市警局保安科回應,尊重監委的調查意見,市長柯文哲上午表示將再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