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主任涉性騷女老師想壓案 監院彈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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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監委去年8月陸續接獲陳情指出,台北市景美國中一位許姓教務主任,身為學校的性平會委員,卻對一名女老師做出熊抱、摸胸等行為,而且還利用職權,叫別人做偽證。經過調查,監委認定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、和公務員服務法,監院也通過彈劾案,該名教務主任,將移送公懲會。
台北市景美國中,傳出有女老師遭男性主任性騷擾事件,一位服務於特教班的A老師,在去年1月,被同校許姓教務主任,從後方熊抱、還以下體碰撞。事發後,這位教務主任找事務組長做偽證、被拒絕。幾個月後,監察委員陸續接獲陳情,展開調查。
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,校內調查認為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,認定不成立。但監委指出,不只是性騷擾,許主任還參與學校緊急會議,利用職權施壓其他老師、讓人心生恐懼。「他被告那天,校長就跟他還有幾個主任在開會,把他拉進來開會,他也不迴避,然後還希望其他主任能夠去關心(A老師)。」
而這名A老師,更因此無法在聘期屆滿前,報考學校代理教師,監委認為許主任不僅濫用職權、也罔顧學生權益。
學務主任則表示:「事實上校長已經有做,調離許主任教務職務的職位,確定有這樣一個判例的話,當然就是依照教師法的一個相關程序來走,是否免職也是有一些相關後續的程序會走。」
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謝麗華表示會要求學校更加嚴謹處置。「疑似受害人的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學校來做(處理),我們會要求學校(調查時)盡量聘外聘的專家學者。」
身兼學校性平委員的教務主任,涉犯性騷擾,監委高鳳仙指出,該主任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公務員服務法,監察院最後正式通過彈核,將這名主任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。而台北地檢署,也已經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罪嫌、對許姓主任提起公訴。
曹晏郡 陳柏諭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