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汙近千萬 屏東市長夫婦一審重判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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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市長林亞蒓涉嫌在擔任屏東縣議員任內,利用五個協會向縣府申請經費,地址卻多設她的住家,而她的丈夫陳俊良,也擔任這些協會的總幹事,被檢方認定貪污起訴,法院一審判夫婦兩人有期徒刑16年,林亞蒓是透過秘書喊冤
高爾夫球具、免治馬桶,屏東市長林亞蒓擔任屏東縣議員期間,多次向縣府爭取經費補助5個民間社團,最後竟然被發現是用來買這些東西,因為5個社團的總幹事都是林亞蒓的丈夫陳俊良,而且社團住址就是夫妻倆的住家,屏東地檢署調查後以貪汙罪起訴,屏東地院19日判兩人有期徒刑16年。
==屏東地方法院審判長 莊鎮遠==
共有附表所示的240幾次
那每一次的法定刑下限都是7年
所以她的總和刑就會變成1000多年
故本院審酌被告二人的犯罪所得
犯後態度以及犯罪責任遞減的理論
總和評價結果
認為應該定執行刑16年
兩人貪汙經費約900多萬,但因為買這些跟社團無關的物品多達200多次,一罪一罰,被判處16年重刑,褫奪公權5年,屏東縣政府收到法院公文就會停止林亞蒓的市長職權。上午市公所內,市長室已經開始收拾,林亞蒓心情受影響,但秘書代為發表聲明,抨擊全案是陳俊良所為,林亞蒓並不知情,司法卻株連九族。
==屏東市公所秘書 戴全厚==
這個(採購)簽單本身就是他先生
在外面自行去簽署
你說要這樣
法院或者司法單位
也已經傳訊相關的公務人員
相關的協會會員
整個也沒有人指證她有參與其中
==屏東地方法院審判長 莊鎮遠==
本院認為應該林亞蒓
在陳俊良自行私設協會的時候
就已經知情
並且在陳俊良以協會名義
向縣政府申請相關的經費補助的時候
也應該都是知情的
法官認為林亞蒓無法跟陳俊良完全撇清,但林亞蒓也聲明會再上訴,並為必須暫停職務,向市民表達歉意。
記者 王介村 許政俊 屏東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