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畢業生砍女友 無期徒刑減為21年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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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畢業生張彥文,三年前,因為不滿林姓女友,要求分手,將她砍殺47刀致死後,一審法官審酌,張彥文認罪,而且有教化可能性,判決他無期徒刑。全案上訴二審,今天判決出爐,張彥文的刑期,再減輕,被依殺人等罪,改判21年半。
發生在3年前,台大畢業生張彥文,不滿林姓女友要分手,持刀當街砍殺林姓女子47刀,還親吻遺體,遭檢方求處死刑,不過,一審法官審酌,張彥文認罪,醫師精神鑑定,也認定他有教化可能,而且張彥文願意賠償家屬1145萬等原因,判決他無期徒刑,當時張彥文則認為,判刑太重,全案上訴後,張彥文的刑期,則獲得減輕,二審被依殺人等罪,改判21年6個月徒刑,並依恐嚇罪名,被判1年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==林姓死者家屬==
因為我們台灣的法律
殺二個都沒有判死刑了
他還會判他那麼重嗎
我心裡這幾天就一直在想了
想說應該不會判得太重了
反正我也都感覺說
反正我們的法律
我也不會去奢望太高啦
聽到判決結果,林姓女子的媽媽,相當無奈,失去女兒的心情,還沒難平復,不過,高院考量,張彥文經過精神鑑定,被認定未來再犯風險較低,而且已經和家屬達成和解,也依約在履行當中,因此,對張彥文的判刑減輕,讓他再度免於死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記者 蔡慧玲 陳昌維 台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