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彥文當街砍女友 二審殺人罪判21年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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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在3年前,台大畢業生張彥文,不滿林姓女友要分手,持刀當街砍殺林姓女子47刀,再親吻遺體,遭檢方求處死刑,不過,一審法官審酌,張彥文認罪,醫師精神鑑定,認定他有教化可能,而且張彥文願意賠償家屬1145萬等原因,判決他無期徒刑,當時張彥文則認為,被判太重,全案上訴後,張彥文的刑度,則獲得減輕,11號二審依殺人等罪,改判21年6個月徒刑,並依恐嚇罪名,判他1年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==林姓死者家屬==
因為我們台灣的法律
殺二個都沒有判死刑了
他還會判他那麼重嗎
我心裡這幾天就一直在想了
想說應該不會判的太重了
反正我也都感覺說
反正我們的法律
我也不會去奢望太高啦
聽到判決結果,林姓女子的媽媽,相當無奈,失去女兒的心情,還沒難平復,不過,高院考量,張彥文經過再次精神鑑定,再犯可能性低,而且已經和家屬達成和解,並依約在履行當中,因此,對張彥文的判刑減輕,讓他再次逃過死刑 全案仍可上訴。
記者 蔡慧玲 陳昌維 台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