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逃漏稅6658萬元 魏應充一審判三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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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新集團三董魏應充因為逃漏稅案,又上法院。彰化地院今天針對頂新製油逃漏稅案,進行一審宣判。負責人魏應充因為逃漏稅六千多萬,判有期徒刑3年,不過可以得易科罰金328萬,就免關。
頂新集團三董魏應充,因為劣油案扯出逃漏稅官司,下午一審判決出爐, 魏應充因為違反商業會計法,被判3年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一天三千元, 而陳姓會計師則是被判1年10個月,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,緩刑4年。
==彰化地院行政庭長 王義閔==
將營業收入 沒有存入頂新帳戶
而存入魏應充個人
在華南銀行的帳戶
造成稅捐機關無法查核
頂新公司這些收入
法官比對檢方提出的事證,核對頂新所提出的資料,查出頂新在95年到101年間,將部分營業收入,存進魏應充的個人帳戶,使稅捐機關無法查核公司的收入,漏報營業收入期七億三千多萬,逃稅2928萬,加上營利事業所得稅,以及未分配盈餘,漏稅金額達到6658萬,不過因為後來補繳稅額和罰款,刑度得以減輕。
==彰化地院行政庭長 王義閔==
雙方對逃漏稅的事實
都不爭執 也都承認
並且(頂新)把逃漏稅金額
跟罰鍰部分 都已經補繳
==頂新製油代表 游本嘉==
研究之後
我們再決定是否上訴
下午魏應充本人並沒有到場,公司代表表示將在等到判決書收到後,再決定要不要上訴。
林健生 賴世杰 彰化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