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覽車超時駕駛狀況 即日起全台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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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陵賞櫻團國道翻車意外,引發各界關注遊覽車駕駛,是否有超時工作的狀況。勞動部和交通部,在今天下午宣布,即日起,會針對旅行社、遊覽車客運業者進行聯合稽查,全台不限家數,最先鎖定評鑑不佳、經常性違規的業者。
==勞動部次長 郭國文==
從今天開始(稽查)
全國 全面不限家數
喊出「不限家數」,要針對交通運輸業和旅遊業進行稽查。在國道翻車意外發生後,遊覽車司機是否有超時工作、疲勞駕駛的問題,引發高度關注,勞動部和交通部宣布,要展開聯合稽查計畫。
==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陳彥伯==
遊覽車 我們是以
評鑑列為丙等跟丁等的
為一個查緝的一個對象
那檢查的重點 當然包括了
派車單 租車的契約
或者是行車紀錄器等等
相關的一個資料
列為丙等的大概有51家
列為丁等的大概有21家
根據目前的駕駛工時規範,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,每天駕車時間,不得超過10小時、連續駕車4小時,要休息30分鐘,但10小時指的是手握方向盤的時間,因此乘客下車的待命時間,通常不算工時。而在勞基法則是規定,包含待命、發車前後的整理時間,全部都算在工作時間裡,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。外界批評工時定義不同調,但勞動部強調,沒有不同調,兩者都要符合。
==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劉傳名==
待命 補充性工作
準備性工作 都是屬於
勞工不能夠自由運用的時間
都屬於勞動契約給付的一些事項
所以 它是屬於工作時間
勞動基準法裡面的工作時間
(駕駛員)應該要同時符合
勞動基準法
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
相關的一些規定
另外針對外界建議啟用雙駕駛避免司機過勞,公路總局表示,未來會有相關安排、或替代駕駛的準備;而勞動部則認為,雙駕駛是否能避免工時過長問題還要考量。至於這次的聯合稽查,預計會持續進行到4月20號、事業單位要是違反情節重大,將依法加重處分。
記者 曹晏郡 蔣龍祥 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