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興解散勞資爭議 工會赴勞動部抗議

今天上午有百位工會成員,前往勞動部抗議,他們表示,資方違法,照理要在60天前公告的規定,因此勞雇關係的終止日期,應該是在1月22號。要求勞動部說明。 復興航空工會成員,追在勞動部官員背後走,要求勞動部要站出來保障勞工權益。因為工會認為,按照大解法、要在60天前公告的規定,因此勞雇關係終止日期,應該是在1月22號,工資和年資計算,也應該算到當天。但這「依法給付」款項,資方卻說是「優於勞基法」,讓人不滿。 ==復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 龐閔憶== 我們爭取的 就是11月22號 到1月22號之前的 這2個月的 所謂大解法保固 60天通知期的薪資 就是這麼簡單 這個東西 是你法律應該要保障我們的 工會也痛批,勞動部在事件發生後,唯一表態,是復興航空可以付清法定資遣費和退休金,並沒有其他的實質作為,要求在資遣費給付、特休假等議題上要給交代。 ==復興企業工會顧問 林佳瑋== 解散意外的時候 (勞動部)口口聲聲說 復興航空已經備足 給勞工的資遣費 勞工的權益絕對沒有問題 可是事後我們看到什麼 台北市政府罰了 復興航空公司50萬元 可見這解雇的背後 問題重重 ==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 金士平== 針對公司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這樣的一個法的前提 已經跟公司說 依法應該要到1月22號 應該給付員工薪資 還有相關的資遣的被退休金 勞動部官員說明,資方該給的資遣費、薪資,都要按照大解法「依法給付」,至於勞工沒有放到的特休假換算,以及勞保高薪低報等狀況,也會請相關單位配合處理,保障勞工權益不受損。 記者 曹晏郡 吳其昌 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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