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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業法過初審 4項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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闖關7次、卡關20年的電業法,今天通過初審,有4條條文將保留協商,並可望在本會期完成3讀。其中立委提案「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可減免電費」的優惠條文,實施後平均每戶可月省200元以上,昨天朝野都有共識,但因為電費減免要由誰買單,還沒定論,條文先保留,留待後續處理。 為了鼓勵生育,立委鄭運鵬昨天在初審電業法時,增列電價優惠,提出應對12歲以下兒童提供電費減免。雖然經濟部、台電認為窒礙難行,但沒想到在協商階段時無人阻擋,最後順利過關。 ==民進黨立委 鄭運鵬== 我是希望說應該把負擔 轉移給用電大戶 納稅錢和政府都不需要出一毛錢 立委估算,實施後平均每戶可月省200元,符合資格的家庭每年累積可省下的電費達48億。政府釋出電費優惠、立意良善,但是否能刺激生育率,民眾仍抱持疑慮。 ==民眾== 我覺得沒什麼幫助 ==民眾== 生小孩其實是跟 整個環境是有關係的 它不會是單一的因素造成的 至於這48億要由誰買單,而目前條文修改後,錢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,但並非強制。所以如果政府未編,台電就要吸收。 ==台電董事長 朱文成== 希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考慮到公平性的問題 能夠做一些經費的編列 台電董事長認為,若經費由台電支出,勢必會轉嫁到台電用戶,還是希望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。不過,國民黨立委認為,鼓勵生育應該屬於內政部的人口政策,不應該列在電業法中。 ==國民黨立委 廖國棟== 經濟部事前到底有沒有充分的 去思考這件事情 這個措施在這個地方的適當適宜 是否適宜這件事好像沒有人思考 只想說給錢 只想用這個當作誘因 而朝野對於電業法下午完成一讀,不過電費優惠、電業管制機關層級、電價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人員、及原住民地區核廢料遷移時程等四項條文,朝野並未取得共識。但執政黨仍希望,能夠在本會期完成三讀。 王柏文 陳保羅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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