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殺貓台大生陳皓揚 再虐殺餐廳店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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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大學化工系應屆畢業生陳皓揚去年底涉殺街貓大橘子,近日竟然再度犯案,將貓咪打死丟到新店溪,動保團體則呼籲,陳男已屬累犯,一定要加重刑罰。
佈滿虎斑條紋的小貓咪,睡眼惺忪的模樣顯得相當可愛,牠是文山區蔬食餐廳的店貓「斑斑」,這個月2號突然失蹤,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騎著ubike形跡可疑、將貓咪偷走,店家隔天馬上報警,沒想到6日晚間嫌犯主動投案,犯嫌竟然就是去年底殺死流浪街貓大橘子的台大生陳皓揚,先前陳男就已經因為虐貓事件被台大校方記兩大過、兩小過,這次再犯不排除退學處分。
==國立台灣大學主任秘書 林達德 ==
這次犯案我們是也感到震驚
也遺憾 也必須加以譴責
那依照台大的校規規定
最重可能就會達到退學的處分
陳皓揚向警方供稱因為抓貓時遭到攻擊,所以才會將牠打死,並將屍體棄置在新店溪。動保處也聯合警方積極找尋貓咪的下落。
==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 嚴一峯==
我們會盡量去把牠找出來
找出來以後
我們會送到 去做一些解剖
看看牠是不是確實為
陳皓揚把牠打死或打暈
或是造成死亡的行為
根據"動保法"第25條規定"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"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金。動保團體呼籲 ,一定要加重刑責。
==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 黃慶榮==
過去還可能說
給你幾個月或者是緩刑
或者是什麼易科罰金之類
這次一定要把他抓進去關
動保團體強調,應該從教育做起,讓所有人從小就懂得尊重生命,不然法律訂得再嚴苛,恐怕還是無法阻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
記者 朱芷儀 郭俊麟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