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部解禁 學生服儀不整 學校不得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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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宣佈,未來不得以服裝儀容不整,將學生記過或是記警告處分,聽到教育部鬆綁規定,不少女校和學生團體表示肯定,不過也有學生擔心,學校恐怕還是會用其它方式來管
雖然教育部已經宣佈,服儀不整不得列為處罰項目,不過北一女中的陳同學,今天一早就因為穿運動服短褲進校園,收到了教官開的這張服儀不整違規通知單。
==北一女中學生 陳怡璇==
校規和行政命令還沒有同步
所以我今天早上
穿著短褲進入校門
就被教官攔下來
然後開了服儀違規單
雖然拿到三張違規單,就會被記一支警告,不過同學也說,學校也會以愛校服務來獎懲相抵,但教育部在5月20日,公告修訂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」,正式增列不得將服儀規定作為處罰依據。
==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 高志璋==
如今我們只是把
101年10月份的一個函示
就是不得將學生違反服儀規定
納入處罰 所謂的處罰就是
不得做警告記過這樣的處理
面對學生自主性愈來愈高,近幾年陸續有台中女中和台南女中等學校,大動作爭取服儀解禁,教育部也從善如流,將規定明確入法,希望各校能以輔導規勸來代替處罰,學生們多表示肯定,但也擔心,校方可能為了規範學生,另有對策。
==北一女中學生 黃子芸
可以自己決定我們的服儀
那校方應該是沒有
任何理由來規定
==北一女中學生 陳怡璇==
盡快修改校規
去除那些不合時宜的部分
也請教育部針對處罰定義
做一些更明確的解釋
教育部強調,修正規定不代表學校就不管服裝儀容,而是由學校透過公開民主程序訂定規範,重新思考規定,取得共識,但不得作為懲處依據。
記者陳姝君 張梓嘉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