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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委籲增訂加重詐欺罪 落實打擊犯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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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涉及國際電信詐騙案,人犯遭遣送中國大陸,也有人犯遣送回台後卻當場釋放,國民黨立委今天呼籲修法。而中國大陸也釋出一段肯亞詐騙案劉姓犯嫌的審判畫面,劉嫌坦承不是去肯亞旅遊,而是去進行詐騙不法行為。 台灣詐欺嫌犯在肯亞詐騙中國大陸人民,遭到遣送中國審判的爭議,北京當局釋出一段劉姓嫌犯受審畫面,並坦言犯罪事實,以及有多名受害者的現身說法。 ==肯亞詐騙案 劉姓嫌犯== 去肯亞確實是去做一些 違法的事情 所以 (什麼違法的事情) 確實是去做進行詐騙 去犯了罪 所以才被帶回來 國人在境外犯下相關詐騙案,內政部統計目前在國外服刑或羈押的,菲律賓14個,埃及40個、泰國34個、肯亞5個,韓國6個,總共99個,國民黨立委除了呼籲官方盡力交涉,讓嫌犯遣返時,事證也一併送回,才能辦下去。只是境外證據在國內仍屬"傳聞證據",證據力恐怕有限。 ==法務部檢察官 梁光宗== 我們的那個傳聞法則 取回來的境外證據 如何在我們的司法程序上 如何承認這個可能要做討論 不只證據力的問題,現行刑法第7條對於境外犯罪,本刑最低3年以上的,才能偵辦,3年以下者就不能辦,表示很多嫌犯一回國,就等於逍遙法外。 ==國民黨立委 林為洲== 這一些人犯在我們台灣 到底要怎麼辦 以目前的法律 以我的見解 還是不能辦 但是可以實行扣押 因為兩岸共打協議就是互相協助 我們等於協助大陸辦案 如果我們法律沒有修改 可能還要把人犯送回大陸 才能透過審判 為了讓查緝審判詐欺犯罪制度更加周延,國民黨立委呼籲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,互相協商,未來將開公聽會,增訂刑法第5條的加重詐欺罪,讓我國法院對犯罪地和受害人都非本國時,也有審判權力。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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