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委籲增訂加重詐欺罪 落實打擊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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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涉及國際電信詐騙案,人犯遭遣送中國大陸,也有人犯遣送回台後卻當場釋放,國民黨立委今天呼籲修法。而中國大陸也釋出一段肯亞詐騙案劉姓犯嫌的審判畫面,劉嫌坦承不是去肯亞旅遊,而是去進行詐騙不法行為。
台灣詐欺嫌犯在肯亞詐騙中國大陸人民,遭到遣送中國審判的爭議,北京當局釋出一段劉姓嫌犯受審畫面,並坦言犯罪事實,以及有多名受害者的現身說法。
==肯亞詐騙案 劉姓嫌犯==
去肯亞確實是去做一些
違法的事情 所以
(什麼違法的事情)
確實是去做進行詐騙
去犯了罪 所以才被帶回來
國人在境外犯下相關詐騙案,內政部統計目前在國外服刑或羈押的,菲律賓14個,埃及40個、泰國34個、肯亞5個,韓國6個,總共99個,國民黨立委除了呼籲官方盡力交涉,讓嫌犯遣返時,事證也一併送回,才能辦下去。只是境外證據在國內仍屬"傳聞證據",證據力恐怕有限。
==法務部檢察官 梁光宗==
我們的那個傳聞法則
取回來的境外證據
如何在我們的司法程序上
如何承認這個可能要做討論
不只證據力的問題,現行刑法第7條對於境外犯罪,本刑最低3年以上的,才能偵辦,3年以下者就不能辦,表示很多嫌犯一回國,就等於逍遙法外。
==國民黨立委 林為洲==
這一些人犯在我們台灣
到底要怎麼辦
以目前的法律 以我的見解
還是不能辦 但是可以實行扣押
因為兩岸共打協議就是互相協助
我們等於協助大陸辦案
如果我們法律沒有修改
可能還要把人犯送回大陸
才能透過審判
為了讓查緝審判詐欺犯罪制度更加周延,國民黨立委呼籲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,互相協商,未來將開公聽會,增訂刑法第5條的加重詐欺罪,讓我國法院對犯罪地和受害人都非本國時,也有審判權力。
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