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委提廢清法修正 委託單位連帶受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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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傳出多起爐碴屋事件,引發社會關注事業廢棄物流向的問題,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人,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,要求將來事業單位,如果委託的清除業者,沒有妥善處理廢棄物,就要負起連帶責任受罰,但環保署態度保留。
事業單位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,就算交給了清除處理業者,若沒有妥善處理,一樣要負連帶責任,萬一致人於死最重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、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,為了解決廢棄物四處亂竄的問題,立委林淑芬等人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,上午在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。
==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==
為避免不肖的清理機構削價競爭
在這種狀況裡面
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
事業應該負起
完全廢棄物清理的責任
慎選合法的清理機構
立委林淑芬批評,目前針對事業廢棄物的管理,根本是沒有管理的假管理,因此要產生廢棄物的事業單位善盡監督責任,但環保署態度保留。
==環保署副署長 張子敬==
我們的事業大大小小不同
那麼是不是能夠讓事業
全部承擔相同這樣的一個責任
我想這是可以大家再來討論的
面對立委提修法,產生大量事業廢棄物的中鋼表示,如果事業單位委託非法業者處理,當然要受連帶責任,但如果委託合法業者處理出問題,還要連帶受罰,並不符合比例原則。但立委批評,所有廢棄物管理與改革,會如此難以推動,在於來自業者的阻力非常大。
記者 林靜梅 陳昌維 台北報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