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北捷中山站砍傷4人 郭彥君遭判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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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7月20號晚間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傷四人的兇嫌郭彥君,士林地方法院下午五點宣判,合議庭認定郭彥君犯案時並沒有精神喪失或耗弱,具有責任能力,不過考量四名傷者屬普通傷害,因此判處郭彥君有期徒刑三年。
心情不好、在便利商店偷水果刀,接著在北捷中山站隨機砍傷四人,士林地檢署起訴郭彥君時,曾以殺意甚堅、毫無悔意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不過士林地院經過近四個月審理,25號宣判結果,刑度卻不如檢方預期。
==聲音來源:士林地院庭長 黃雅君==
其中就竊盜罪的部分
處有期徒刑三月 得易科罰金
就傷害四罪的部分
定應執行行為有期徒刑三年
偷水果刀有期徒刑三個月,可以易科罰金,傷了四人併罰有期徒刑三年,合議庭指出,是綜合考量郭嫌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具有責任能力,但沒有殺人犯意,傷者傷勢也不重。
==聲音來源:士林地院庭長 黃雅君==
審酌被告的一個犯案動機
認為就是說跟被害人之間
並不熟識 而且沒有冤仇
而且(合議庭)認為他並沒有
故意針對只有特定的人行兇
而且並非針對致命的部位而為
所以認為本案僅有
普通傷害的犯意
合議庭變更起訴法條,郭彥君從殺人未遂改為傷害,刑度減輕,預料檢方將提起上訴,而郭彥君沒律師陪同,一人到庭聽判,從頭到尾,沒有太明顯的情緒起伏。
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