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食品混工業碳酸鎂 強生獲判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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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字號藥廠「強生製藥」在今年4月被衛生單位及檢調查獲,使用工業級碳酸鎂代工製造保健食品,涉嫌違反食安法,將強生公司董事長等3人起訴,不過新北地方法院認為,強生在使用工業碳酸鎂時並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,因此昨天判決強生無罪。
老牌藥廠「強生化學製藥公司」,在今年四月被新北市衛生局及檢調發現,使用工業級碳酸鎂、替基隆某診所代工製造「賜爾康健」保健食品,再賣給消費者,涉嫌違反食安法,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強生是在修改食安法之前添加碳酸鎂,而且無證據顯示、該食品危害人體健康,因此3號判決、強生負責人黃柏熊等三人無罪。
==聲音來源:新北地院行政庭長 連育群==
他們有一部分的行為
是在103年2月7號之前的
購買碳酸鎂
以及製造於食品的行為
合議庭認為說這個部分
因為還沒有刑罰的規定
所以在這個行為之前
是沒有辦法認為成立犯罪
法官強調,新食安法是在103年2月7號才新增上路,強生的行為、都是在修法之前,因此並未構成犯罪,而且本案檢出氧化鈣超標,也只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,屬於行政罰範圍。對此毒物科專家批評,法律訂得再嚴、罰金再重,如果要證明危害人體健康才能判刑,根本罰不到黑心業者。
==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 楊振昌==
法官他們是希望
一定要證明有健康危害
才能判刑的話
我想這個是非常困難
因為除了少數的物質以外
基本上大概都很難
在短時間之內看到危害
而新北檢方則表示,要等收到判決書之後,再研議是否上訴。
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