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繞遠路車禍 勞保局:無法職災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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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在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生車禍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,但有位民眾去年二月因繞遠路回家結果發生車禍,因為繞路太遠,但勞保局認為他是繞路去處理別的私人事務,因此駁回職災給付申請。
上下班途中,如果發生車禍算職災,勞工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,但有民眾表示,在去年2月某天下班的回家途中,發生車禍,勞保局參考Google地圖的建議行車路線,認為路繞太遠,很難相信他沒有去處理別的私人事務,因此駁回他的職災給付申請。
==勞保局職災給付組醫療給付科 科長 馬襄玲==
他還有其他的替代路線 他不走
他不是只有(一條路徑)
甚至於你說 這個大馬路很塞
你鑽到小巷道去
我們其實這個路徑上 我也會採認
如果說確實有一些什麼施工
經過我們了解 那個時候的狀況
我們其實在審查的時候
我們都會採對勞工最有利的
勞保局官員表示,這名勞工家住新店,在台北安和路上班,發生車禍是在羅斯福路上。而他平常的下班騎車路徑,是走和平東路,轉羅斯福路往新店方向走,路徑6公里、費時28分鐘。但勞保局派員實際走訪,發現還有另外兩條路,都只有3公里路程,騎車也只要13到15分鐘,所以認定有繞路行為,並非合理路線。而勞工團體則認為,這樣的判定方法,有時候會失去公平性,應該再衡量。
==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黃怡翎==
如果說 這樣的路線
基本上 如果因為一些考量
包括交通 包括就是說
它(路徑)可能會塞車
就是安全的這些理由
那可能 一般人可能
也會去選擇這樣的路線的話
我覺得勞保局沒有理由
就是說 這個不算
一定要按照什麼
最短的路線 最短的時間
才能做為他(勞工)上下班途中
職災的一個評斷基準
勞工團體強調,如果勞工提出的理由不是太離譜,應該還是要給予職災給付,但勞保局應該提出"合理路徑"的判斷標準說明,才不會讓相關爭議,繼續發生。
記者 曹晏郡 邱福財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