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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未向失職人員求償 2年期限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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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前南部特教學校爆發多起性侵事件,共有16位教育部及校方人員被監察院彈劾,在人本基金會協助下,其中有4例獲判530萬國賠,不過學校並不打算向失職人員代位求償,今天立法院召開了公聽會,檢討國賠法如何究責,不過有學者痛批,教育部卸責怠惰,才會造成全民買單的後果。 眼看著十月份一到,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的國賠代位求償2年期限就要過了,530萬的國賠金,恐怕就得由全民來買單,人本基金會無法接受,失職公務員和教育人員的錯,竟然還要由全民來承擔。 ==教育部國教署特教組 副組長 韓春樹== 理論上規定學校可以跟老師求償 審議會決議不予求償 那目前當然整個 不予求償的公文 是報到我們這邊來 我們會來再來研究 ==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 張萍== 教育部跟學校目前為止 態度非常的消極 唯有向他們求償 才能夠讓所有的學校 因為這個事件得到警惕 為了釐清國家賠償法是否可以徹底究責,立法院召開公聽會,法務部表示,國賠法在民國69年制定,已經施行多年,已提出修法版本但未三讀通過,但依現行機制,仍可避免全民買單。 ==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 邱銘堂== 義務機關的認定 如果上級機關覺得 有疏漏的地方的話 本來上級機關也有行政監督權 ==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== 對公務人員求償 並不是一定要達到全額求償 教育部完全不做這一件事情 就很顯然 我覺得很難講說 這不是官官相護 不然就是只能用懈怠來說明 人本基金會表示,為了避免義務機關怠於行使求償權,他們希望能朝公益訴訟方向修法,可由檢察官或公益團體代位求償,杜絕官官相護,也讓失職公務人員能負擔起賠償責任。 記者陳姝君陳立峰台北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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