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2抗議成大否決南榕廣場命名 今年1月8號 -2成大光復校區的"光復"兩個大字 遭到不明人士拆除 -2隔了一星期字體尚未修復 下方的英文字也被拆掉 -2警衛當場發現李姓校友 他也坦承拆字 -2遭成大校方以毀損罪 提出告訴 台南地院24號判決出爐 -2以英文字體未遭損害不堪使用 以及保障言論自由判決無罪 ==台南地院行政庭長 李杭倫== -2我們也試著釐清 當財產權跟言論自由衝突的時候 -2法院會去衡量財產權的價值 還有言論自由的目的 -2以及他要追求的價值 來綜合判斷 因此本件判處被告無罪 -2台南地院指出 英文字體扣案時仍完整 -2只要校方重新黏貼可繼續使用 不構成刑法毀損罪的客觀要件 -2另外李姓校友以行為 抗議廣場命名 -2手段和他要表達的抗議議題 具有實質合理關聯性 足以讓校方理解 ==聲音來源 成功大學主秘 陳進成== -2本於司法權優越 本校對法院價值判斷之取捨 -2我們尊重 但也請各界尊重 本校對財產有不受破壞之權利 除了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-2成大也表示由於校方 並非刑事訴訟當事人無上訴權 -2依法由檢方決定是否上訴 成大會予以尊重 -2至於其他3件拆字案件 至今仍未找到當事人由警方偵辦 記者 李淑蘭 孟昭權 台南報導
成大校友拆光復與英文招牌 判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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