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拒放人 張德正案3度開羈押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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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車撞總統府的的張德正、被檢方聲請羈押,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再駁回羈押聲請,不過檢方也隨提出抗告,高院發回更審。台北地院下午3點再一次、召開羈押庭,目前還在審理中。
坐在輪椅上,閉起眼睛,低頭不發一語,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,30號晚間與家人圍爐後,31號大年初一一早就接到通知,下午3點要重開羈押庭,在家人的陪同下,他再次來到台北地院應訊。
==張德正哥哥==
(會不會覺得三進三出)
(很誇張有點委屈)
有 謝謝
張德正是在25號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,台北地檢署29號拘提偵訊後認為,張德正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,但遭台北地方法院駁回,裁定當庭釋放,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,高等法院在30號清晨4點撤銷裁定,30號下午重開羈押庭後,將他責付3名辯護律師。不過,台灣高等法院31號清晨再度發回更審,認為北院沒說明張德正有高度再犯殺人重罪危險性,也沒說明責付給3名律師的理由,因此在下午3度重開羈押庭。
==張德正律師 曾威凱==
到目前為止
檢察官都還在偵查階段
甚至連起訴都沒有
更不要說經過
法院的審判判決有罪
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
我們可不可以用
把他羈押的方式
做為一種懲罰答案是不行的
律師認為,就算張德正有開車衝撞總統府,但目前為止仍在檢方偵查階段,還未起訴,檢方不能以羈押方式做為懲罰,而目前羈押庭仍在審理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