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H直播

賣屋簽約卻反悔 判屋主須付仲介費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買賣房屋真的要謹慎,台北市一名顏姓婦人委託房仲,以9千多萬出售永康商圈的店面,但簽約後,隔天就反悔,也不願付仲介費,雙方打起官司,結果最高法院認為,房仲業者已完成託售任務,判決顏姓婦人必須支付367萬仲介費定讞。 ==顏姓婦人== 可是我沒有買賣成功 你要叫我賠4% 那太不合理 顏姓婦人滿肚子委屈,說兩年前,她委託房仲出售自家在永康商圈的店面,以9188萬成交,但在完成簽約,她隔天就後悔,不想賣了,卻被追討仲介費,讓她無法接受。 ==顏姓婦人== (我兒子說)又不是說你缺錢 幹嘛要去賣這個房子 我隔天早上就跑到對方 跟他講說 我要毀約 我不賣了 他就說 你要毀約 你要賠錢 你不賣你就要賠錢 顏姓婦人和房仲對簿公堂,最高法院認定,房仲已完成託售任務,理當收取服務的報酬,判決婦人支付367萬仲介費定讞,連帶她已賠償買家400萬,結果賣房沒成功,就損失700多萬.,當事房仲公司則聲明尊重判決.買賣房屋糾紛頻傳,同行房仲業者呼籲,民眾在委託房仲時,一定謹慎。 ==房仲業者 許佳韾== 現在市場上面來說的話 確實可能有一些業務  因為業務壓力的關係  他會採取一些  相對而言比較不妥當的手法  比方說像是利用時間壓力  或者是說利用恐懼訴求  迫使消費者在短時間之內 來就範 以達到他的目的 民眾除了面對房仲業的話術,要審慎評估,雙方任何口頭承諾,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,才能儘量避免爭議。
您的參與,
讓公共服務更完整!
閱讀、按讚,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
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,詳見服務條款。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