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林文林苑都更不同意戶王家,因為不滿去年3月28號,老家被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,聲請釋憲,大法官今天作出709號解釋,指出北市府據以拆除王家的"都市更新條例"部分條文,違反正當行政程序,違背"憲法"保障人民財產權,以及居住自由,1年內應該修正,逾期失效. 大法官解釋文指出,都市更新攸關公益,也影響到建物所有權人,財產權及居住自由,大法官認為目前"都更條例"規定的1/10同意比率太低,不符合尊重多數的民主精神,主管機關也應該舉辦聽證會,再核定是否准予都更,這項解釋文,勢必牽動王家與北市府,及建商的多項官司與都更修法,對此王家表示,要等收到解釋文,再正式公開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