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禁捕龍蝦 影響漁民生計遭反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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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東海岸、最近傳出有漁民非法毒害魚蝦,花蓮縣政府重新公告,從鹽寮到石梯漁港,總共六處禁止捕撈龍蝦和九孔,並且還要加強取締,一旦違法,將會重罰甚至判刑,不過公告一出,當地漁民相當反彈。
扛著厚重的裝備,家住花蓮壽豐鄉鹽寮海邊,靠捕撈龍蝦、九孔為生的阿明正準備下海,但聽說現在捕撈龍蝦和九孔會觸法,阿明很生氣,痛批縣政府這項修正案,根本無視當地居民生計。
===花蓮壽豐鄉鹽寮村民 阿明===
我們沒有工作 政府又不照顧我們
我們只能靠海為生
已經是最低級了
都已經是最下層了
你要不給我們抓這個
我們要靠什麼
之所以會有這項修正案,是因為縣政府最近收到檢舉,指海邊有不肖漁民使用殺蟲劑等化學藥劑毒龍蝦.不過當地漁民表示只有耳聞,也不認為情況有多嚴重。
==花蓮壽豐鄉鹽寮村民 阿明==
(毒龍蝦)那都是以前老人家
有這樣講過啦
不過現在 到現在
我還是沒有看過啦
==花蓮港漁商==
那個也不算是殺蟲劑啦
那只是一種 讓蝦子稍微麻痺
他們比較好抓而已
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表示,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就公告,海岸線鹽寮、豐濱、及石梯坪等六個漁業資源保護區,延低潮線200公尺內,都禁止捕抓九孔和龍蝦,但以往因為人力不足,沒有嚴格取締.今年修正GPS衛星定位後重新公告,將和海巡、岸巡人員合作,加強查緝。
==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漁牧課 俞淵齊==
如果在我們這六個保育區
抓龍蝦或九孔的話
我們是會依漁業法的
第六十五條來處理
就是處三萬到十五萬的罰款
而下毒捕撈水產的罰則將更重,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.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,切勿以身試法,保育區如有必要,縣府會另行公告開放採捕時間,以復育漁業資源。
記者溫嘉楷 花蓮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