掛"肉嗲"賣海豚肉? 雲縣府忙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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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海豚/保育動物/是,吃、買賣/違法,但雜誌公佈,雲林海邊住民,一輩子/海豚肉吃補++/習慣了,再/小吃店各地/賣賣那有++。昨天雲林縣政府農業處/人去/東勢、四湖、小吃店稽查,老闆賣賣我沒有,但住民脫口,名字叫做"肉嗲",真的/海豚肉/是,情況什麼?化驗完/透能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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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豚是保育類動物,不論是吃或買賣都會觸法,但媒體揭露,雲林縣沿海仍然有許多民眾長期吃海豚肉補身,連當地許多小吃店都有在賣,昨天雲縣府農業處人員前往東勢、四湖鄉小吃攤稽查,雖然業者矢口否認,但當地民眾有人說,小吃攤賣的"肉嗲",正是海豚肉.真相如何,要等化驗結果了。
-2來到雲林沿海這家小吃攤
飄出陣陣"酥炸蚵嗲"的香味
客人絡繹不絕上門
-2不過現在卻傳出這些肉嗲的餡料
疑似是用保育類動物海豚肉所製成
==消費者 周先生(R)==
-2這個比較好吃
(這海豚肉比較好吃嗎)對
==and消費者==
-2(你們是從小吃到大嗎)對
(覺得味道怎麼樣)還不錯吃
-2雖然有在地消費者指證歷歷
這些肉嗲所包的餡料就是海豚肉
-2不過業者極力否認
表示這些肉餡是"海豹肉"
-2在國內不屬於保育類動物
而且都是從國外進口
絕對不是海豚肉
==肉嗲業者 丁先生==
台灣進口的 是從高雄進來
-2(是加拿大進來的 海豹肉)
對對對
==and雲縣府農業處稽查人員 林佩羿(R)==
-2有沒有一些相關證件
可以提供參考
-2如果沒有的話
我們就要寫在記錄表上
因為你提不出(進口)證件的話
-2雖然攤販業者強調
所使用的是進口海豹肉
卻提不出相關的進口資料
-2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稽查人員表示
已經先將這些肉餡採樣化驗
最快兩個星期結果就能出爐
-2若是化驗確定為海豚肉
業者將被以違反野生動物法
-2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
5年以下有期徒刑
併科6萬至30萬元罰金
記者王威雄雲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