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航資遣2台籍空姐 地院判決違法

日本航空在2010年,以在虧損嚴重為由裁員70人,其中有2名遭資遣的台灣籍空服員,不滿公司專挑資深而且薪水高的員工開刀,提出告訴,台北地院認定,日本航空違反就業服務法,要付2名空服員從解僱日到復職為止的月薪,全案還可上訴。 三年前,前日航的空姐集體上街頭,抗議日航以日本總公司虧損嚴重為理由,資遣的70名空姐,當時的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後,也認定日航資遣違法。 ==台北市勞動局 就業安全科長 劉家鴻== 假借說資深名義 事實上 它(日航)是行裁員 所謂年齡比較高的人 把他先裁掉 我們認定他們的歧視成立 裁罰它60萬元 有了政府的裁決做背書,有2名前日航林姓空姐,更進一步向勞方,提起民事訴訟,控訴日航刻意資遣資深員工,有年齡歧視。 ==2010.10.31 前日航空姐 林幸珍== (日航)它說虧損 它說業務緊縮 但是到現在 它都沒有提出 台日航線的財報給我們 以證明說它們有沒有虧損 不過開庭時,日航表示,當初優先挑考績較差者才資遣,並沒有違反就服法,最後法院認定,日航為節省人事成本,專挑年長、高薪的員工開刀,顯然違法,因此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,日航必須支付兩名空姐從解僱到復職為止的月薪。 == 日航委任律師 廖郁晴== 畢竟台灣判決的這個部份 頁數很多 在日航這邊的話 他們需要一段時間做消化 日航回應,將在詳讀判決書後,才決定是否提上訴,這起官司的判決,也讓沈封已久的日航勞資爭議,再度受到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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