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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稅人支付法扶經費 毒品案難拒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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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司法院捐助設立的「法扶基金會」,主要是協助弱勢民眾的法律需求,但近五年來,法扶義務辯護的刑案中,卻以毒品案最多,引發外界質疑,變成納稅人出的錢在替毒犯辯護,不過法扶也回應,會內律師接案,都是合乎法令,絕也沒有只協助某些案件辯護。 去年在新店發生虐童案,4名狠心毒犯,將不到3歲大的男童,凌虐致死,被害男童家屬,每次上法庭,不僅氣憤被告惡意狡辯,更令她不滿的是,幫助這些毒犯打官司,居然是接受司法院捐助的法扶律師。 ==聲音來源 被害人王昊家屬== 有時候真的想想很可悲  我們繳的納稅人的錢  既然大部份到了那些律師口袋  應該他們必須要 稍微要去看一下案件  而不是每個案件來了都接 被害家屬會質疑,不是沒有原因,原本該是保障弱勢民眾訟訴權益的法扶基金會,近五年來,義務辯護案件卻以毒品案最多,以去年來說,1萬3千起扶助案中,光是毒品案就有3873件。一般民眾要申請法律協助,必須得符合中低收入戶,以及案件要有道理性等兩道門檻,但依法只要涉及3年以上罪刑案件,法扶就得強制辯護,因此毒犯只要申請,法扶就不能拒絕。 ==法扶基金會秘書長 鄭文傑== 毒品的部份 它其實是 最重三年以上本刑的罪 只要符合我們的資格的話 我們都會去協助他 所以並不會排擠到 其他弱勢民眾的權益 法扶強調,就算是強制辯護申請案,會內還是會審查,也並非照單全收,其實過去也曾有法界人士提出,基於人權考量,應該修法降低申請門檻扶助更多人,在司法天秤上,被告和被害者權益,同等重要,也讓法扶的接案不斷受到檢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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