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者聯合漲價 最重罰銷售額10%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想買美白用品,上這個知名部落格,裏面推薦寫說,這一整套美白面膜用下來,經過幾天都沒有曬黑,反而變白了,部落客在文章內強力推薦,使得網友也想試試看,甚至還有網友詢問是哪一家的美白產品,似乎達到宣傳的目的。不過,今後這類部落客如果有向廠商收費卻推薦不實就要受罰。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案,不管是名人或素人,只要證明薦證人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,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,最高罰報酬的10倍。
對於這項罰則,大部分部落客都贊同,但是要如何界定部落客是否有收費薦證或是主觀代言,仍有灰色地帶.
另外,立法院也三讀通過,加重廠商之間聯合漲價行為的罰緩。在原訂最高可罰2500萬元罰鍰外,新增情節重大,可處最高為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%罰鍰。以這次超商現煮含乳咖啡聯合漲價為例,修法後公平會最重可罰各大超商去年銷售金額的10%,等於業者賺得越多,罰得越高。不過,如何認定情節重大,以及要罰整個店面商品的銷售金額還是單一商品,還要研議。
記者陳曉卿陳信隆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