遏止假球歪風 擬立法重判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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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職棒先前發生的打假球事件、對職棒形象造成很大的傷害,但是涉案球員雖然上了法庭、因此立法院初審通過,未來如果有三人以上結夥打假球、刑期將提高到十年、還可以罰五千萬元的罰金。
球場上衝勁十足的球星,到了法院卻變成遮遮掩掩涉案嫌疑人,中華職棒多次假球案,重創棒壇,也傷透球迷的心,但多年來涉案球員往往都是緩刑或輕判,為了遏止歪風,立法院初審通過了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,只要是運彩下注的標的物都適用,涉及妨害投注標的物運動競賽公平者,最高刑期從五年變七年,另外也特別針對"結夥打假球",訂出嚴厲的處罰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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衝著"集團性犯罪"而來,就是希望阻斷組頭、球隊經營者、以及球員們聯手打假球,參與立法的高檢署認為,修法後提高刑期,如果是集團性打假球將無法緩刑,對遏止假球歪風應該有嚇阻程度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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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法案中也修訂,球團經營管理的相關人員,如果對檢警隱匿或是抗拒調查,罰鍰也從原本的一百萬提高到二百萬,體委會不諱言,這就是針對中華職棒而來,希望簽賭和假球能夠退出中職,還給社會單純的運動賽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