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食品藥品廣告 經查普遍違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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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上,常常看到主持人帶來賓和見證人,強力推銷食品或者藥品,很多民眾會以為是節目,不過實際上這些節目都是廣告,消基會調查10件廣告中有7件是食品,內容說到療效,還有3件是藥品,是以郵購方式來行銷,這些都是違法,消基會也質疑,主管機管衛生署和公平會放任這些廣告在電視播出,沒有作好把關
陳女士第一期肝硬化,使用蜆錠後肝硬化全癒,主持人和專家帶動見證人來暢談疾病的治療,乍看之下,以為是電視節目,但實際上卻是廣告.
消基會調查,10個廣告中全都有找見證人來推薦,但其中只有4個在電視節目的下方有標示廣告,其他都沒有,誇張的是10件中有7件是食品,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,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而另外3件是藥品,但也不能以郵購方式來行銷,也都違法,消基會指出,主管機管衛生署和公平會放任類似廣告繼續放送,有失職責.
消基會表示,有病就要看醫生,不要隨便相信電視廣告,而要買的話也要遵守兩大原則,就是宣稱療效的食品不要買,如果是藥品,一定要有衛生署字號,還要核對以免損害健康.
記者陳曉卿陳昌維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