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宏年關說案判無罪 台中檢方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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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四年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千多萬元,並打電話向台中市長胡志強和市府官員關說,希望幫業者取得兩張電玩執照,日前台中地院一審宣判,以發照過程合法判張宏年無罪,對此檢方不服昨天提出上訴。
公訴檢察官認為,張宏年明知業者是取得電玩執照來經營賭博電玩,卻還是施壓市府發放執照,已經違背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七條,沒想到一審宣判認為無法證明,判張宏年無罪,檢方不服才會決定上訴。對於檢察官提出上訴,張宏年以平常心看待,沒有多做回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