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視董事會擴大 將反映社會多元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立法院日前通過了公視法修正條文,把公視董事會組成,由原來規定的11到15人,增加到17至21人.31號下午在新聞局召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,增選出八位新董事,其中一名是由公視員工普選推薦、在公視工程部擔任研究員的程宗明,這也是第一次有員工代表,正式進到公視董事會。
其實,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後,修正通過的「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條」,明文規定國營事業必須設置員工董事,對於勞資溝通與產業民主,都扮演了正面的角色。
另外,世界各國的公共媒體,包括芬蘭、西班牙、馬其頓、斯洛維尼亞、羅馬尼亞、澳洲、以及亞洲印度、韓國的公共電視,也都設有員工董事。德國公共媒體董監事會的員工代表,甚至多達三分之一。至於國內媒體,目前只有華視董事會設有一席員工董事。
這次新聞局在增補公視董監事的同時,善意釋出一席名額,讓員工代表首度進入董事會,但是目前公視法,仍未明文規定設置員工董事,媒改團體與公視工會都認為長遠之計,還是應該修法,讓員工董事成為正式機制,參與經營決策,以落實產業民主和專業共治。
記者張志雄陳保羅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