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看守所貪瀆案 管理員求刑2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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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看守所管理員涉及集體貪瀆弊案,板橋地檢署,第一波起訴15名前後任管理員以及34名收容人與家屬,這些管理員不僅涉嫌利用職權幫收容人攜帶違禁品、向收容人收受財物甚至性招待。
素有「天下第一所」的台北看守所,今年四月爆發集體貪瀆弊案,板橋地檢署大規模搜索調查後,30號偵查終結,起訴15名前、現任管理員,和34名涉嫌行賄管理員的收容人和家屬,其中有2名管理員分別遭求處26和24年的重刑。
針對起訴的13名現職人員,法務部表示考績委員會最重可以解雇或記2大過免職,而和其他國家相比,台灣管理員和收容人的比例為1比15,人力嚴重吃緊的情況,法務部也將加強改善。
就在馬英九總統四月初宣示肅貪決心後,這起管理員涉嫌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違禁品,還向收容人收受財物,堪稱國內獄政史上的最大弊案,檢調單位在三個月內高效率偵結,而同樣在四月發生的士林看守所司法黃牛弊案,士林地檢署表示,由於案情涉嫌層面複雜,目前還在持續偵辦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