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肅流氓條例廢止 感訓人犯獲釋
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實施長達23年的「檢肅流氓條例」、昨天在立法院正式通過廢止,預估有191名感訓收容人將被釋放。
立法院敲下議事槌,「檢肅流氓條例」正式走入歷史,被警方視為遏制黑道,維護治安一大利器的條例,卻是嚴重違反人權,其中最為外界詬病的,流氓定義,是品行惡劣, 欺壓善良等形容詞,不符合法明確性原則;而秘密證人檢舉流氓,不必出庭作證,無法對質,也限制了證人詰問權。這些條文都被宣告違憲,算一算,檢肅流氓條例25條文中,有8條文違憲失效 ,還有1條要檢討修正,超過全部條文的1/3,因此在朝野都有共識下,此條例宣告廢止。對維護司法人權,有重大意義。
不過,司法人權上的一大進步,代價是否換來社會治安的疑慮。
政府相關部門首長大陣仗,宣示維護治安的決心,只是,原本被感訓處分的流氓,在條例廢止後,將有191人被釋放,對此警政署已經有所規劃因應。
為了宣示維護治安的決心,警方強調執法將回歸其他法源依據,目前正規劃展開新一波治平專案,以及大規模的掃黑行動,加強蒐證犯罪後,再將黑道繩之以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