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傷害致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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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虐殺7歲以下上重判死刑
|予奶母苦毒死的「剴剴」,引起社會議論。立法院今仔日(7/18)三讀通過《刑法》第272條之1佮第286條的修正案,明確規定,無到7歲的囡仔夆虐待致死,罪刑會「加重到死刑」。(新聞標題、導言為台語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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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剴剴條款」三讀 虐殺7歲以下童可判死刑
|社會男童「剴剴」遭保母虐死,引發各界高度矚目。立法院會今(18)日三讀通過《刑法》修正案,明定虐殺未滿7歲嬰幼兒刑期加重到死刑,藍白立委認為兒虐零容忍,不修法就是成為沉默的共犯,民進黨團表示,認同「嚴懲虐童」,但強調保護兒少要從制度開始。民團也聯合發聲明,表示修法只是為兒虐劃下底限,認為台灣需要成立跨領域、統籌規劃資源的「兒少保護部」,從前端搶救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