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宜蘭地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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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呂錦茹涉不實連署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
|政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指涉不實連署案,17日無保請回,但北檢提抗告,今(25)日北院重開黃呂錦茹的羈押庭,裁定羈押禁見。此外,宜蘭縣國民黨部昨(24)日遭檢調搜索,因為被檢舉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連署書涉及死亡及偽造,檢察官對黨部主任李姿慧、黨部一組總幹事陳堅豐、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聲押,宜蘭地院今日裁定,3人收押禁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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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呂錦茹涉不實連署 北院今再開羈押庭
|政治不實罷免連署案延燒,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北檢抗告成功,高院裁定發回,北院今(25)日再次召開羈押庭,黃呂錦茹神情疲憊不發一語,在旁人攙扶下走進法院;此外宜蘭國民黨部昨日被檢舉,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連署超過50份涉及死亡及偽造,檢察官對縣黨部主任李姿慧、黨部一組總幹事陳堅豐、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聲押禁見。宜蘭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,裁定俞凌傑、陳堅豐和李姿慧都收押禁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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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起訴法條、犯罪事實認定有誤 宜檢對林姿妙等人涉貪提上訴
|政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遭宜蘭地方法院判12年6個月徒刑、褫奪公權6年,但宜蘭地檢署認為法院把起訴的收賄罪嫌變更為圖利罪有誤,部分犯罪事實認定有誤且刑度過輕,除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外,針對全案包含林姿妙在內的14名被告提起上訴。林姿妙則回應自己是清白的,她也已經提上訴,力求二審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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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貪案一審遭判刑12年6月 林姿妙強調沒做壞事、將提上訴
|政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,官司纏訟至今近3年,宜蘭地方法院今(31)日下午一審宣判,依照圖利、特殊洗錢、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,判處林姿妙有期徒刑12年6月、褫奪公權6年,同時將依《地方制度法》停職,職務由副縣長代理。林姿妙親自到庭聽判,走出法庭時面色凝重,強調自己沒有做壞事,批評檢方羅織罪名,並一定會上訴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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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姿妙涉嫌貪汙 一審判12年半、褫奪公權6年
|宜蘭縣長林姿妙牽涉貪汙,今仔日地方法院下晡一審宣判,依照圖利、特殊洗錢、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,判林姿妙有期徒刑12年6個月、褫奪公權6年。同時也隨共停職,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宜蘭縣長。林姿妙行出法庭的時,猶原強調家己「無做歹代誌」,批評檢方共安罪名,一定會上訴。(這條新聞標題、前言是臺語文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