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資揭露門檻擬調升至5萬 許舒博:不代表能保障勞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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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(2027)年開始最低工資已經調整到月薪月薪3萬零900元,不過依現行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,薪資4萬元以下應該揭露薪資範圍不可再寫「面議」。外界點出,兩者門檻差距越來越小,恐怕無法落實薪資透明。對此,勞動部近期將預告修正《就業服務法》,將薪資揭露門檻上調為5萬元。
商總理事長許舒博指出,「在南部領4萬的人跟台北領4萬的人,承受的壓力是不一樣,在中南部很多領4萬他是住在家裡,他根本沒有房貸這一塊壓力,但是在台北領4萬的人他可能剩下2萬5可以用,所以你就知道這個落差是有的。那產業別的落差也是有,所以公布了這個,並不是保障勞工的權利,勞動部最主要的成立的用意是保護勞工的權利,想盡辦法幫勞工去追求權利,這個薪資揭露的調整公告並沒有太大的意義。」
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認為,揭露待遇不代表就能保障勞工權益,勞動部應優先關注薪資是否確實給付、工時及福利是否落實。
至於薪資揭露5萬元門檻如何訂定?勞動部表示,規劃以最低工資的1.75倍為基準,再取整數,將薪資揭露門檻訂為5萬元。預估調整後,可涵蓋75%到90%社會新鮮人起薪。
洪詩宸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