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人機條例三讀通過 分6年編2400億年度預算
立法院今日針對無人機條例草案進行表決,在藍白掌握人數優勢下,全案於下午4時許完成三讀,條例名稱定案為《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》。
而在昨(26)日朝野協商中未能達成共識的3項重點,包含主管機關、預算來源及規模等,最終同樣在在野人數優勢下,以國民黨或藍白共同提出的內容通過。
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涉國防採購為國防部
在主管機關方面,國民黨團原先提出的版本中,主管機關為經濟部,但今日表決時,國民黨提出再修正動議,除原本無人載具條例主管機關訂定為經濟部外,另增訂「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為國防部」,最終在民眾黨未投票下,仍以52票贊成、50票反對通過此版本。
而在今日三讀通過的條文中,另納入院版提出的3裝備,明定國防部應依作戰需求及科技發展,採購「濱海監偵型無人機」、「濱海攻擊型無人機」、「小型自殺無人艇」等裝備。
國防部戰規司建軍處長翁予桓稍早曾在行政院會中表示,無人載具採購條例是基於敵情威脅與專案需求的急迫性而訂定,由國防部擔任主管機關,才能在執行規劃、預算規模等方面有專業立場,符合預算效益。
分6年編列2400億年度預算
預算來源部分,最終通過的為藍營提出版本,明定以年度預算方式,連續6年每年原則編列400億元預算、總額2400億元,若總額或分年預算不足,得依需求增編。
至於行政院提出的6年2100億特別預算版本,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在逐條表決前發言指出,政院版本總額較低、且未提及監督機制,她並以近期國防無人機得標廠商涉嫌使用中國零件為例,強調需要制定規範,避免發生類似弊案。
民眾黨立委洪毓祥則表示,希望藉由條例內容,嚇阻航見科技等不良業者,但同時也提及,「我們也反對國民黨版本,把預算金額直接寫在這邊,可能違反《預算法》。」最終在表決時,民眾黨8名立委也未參與此案投票。
翁予桓則在行政院會中提及,特別算具有規模穩定、資源集中特性,能促進國防相關廠商投資,加速國防自主無人載具建立。
設特別委員會由各黨推派成員
此外,在藍白共同提出的草案中,要求主管機關應每4年提出發展綱領,並送交「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」進行審議。
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,該特別委員會的委員組成是由政黨推薦,但國防戰力部署仍應由國防部做專業評估,「如果這些內部委員是對國家不夠忠誠的人,如何能夠幫行政院做決定?」
民眾黨則在提案說明書中表示,設置特別委員會是做為監管機制,讓具有不同政治立場及社會觀點者,均有機會參與國家重大產業政策討論,認為此舉有助提升政策透明度、社會信賴及跨黨派共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