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積電竊密案宣判 4工程師遭判刑2至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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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積電竊密案在今(27)日宣判,跳槽東京威力科創公司的陳姓前工程師涉嫌勾結台積電的在職人員,竊取2奈米製程參數與14奈米以下製程機密,全案經智商法院審理後,依《國安法》及營業秘密等罪,判處陳姓前工程師10年徒刑;台積電的3名前工程師則被判刑2年到6年徒刑;另外檢方追加起訴的法人東京威力科創則判處1.5億的罰金、緩刑3年。
法警戒護下借提法院聽判,從台積電跳槽日商東京威力科創的陳姓前工程師,為了替新東家搶下台積電更多訂單,涉嫌找上在職的昔日同事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,改善設備良率,智商法院審理後,27日仍依《國安法》及《營業秘密法》等罪判刑10年。
被控翻拍洩密的就是台積電的吳姓和戈姓前工程師,被要求到庭聽判,2人已坦承犯行,還是遭判3年與2年徒刑。
而這起竊密案延燒,全案的陳姓主嫌在偵審中供出,透過另一名在職工程師竊取台積電14奈米以下製程機密,經檢方追加起訴,這名台積電陳姓前工程師至今不認罪,則被判刑6年。
全案不斷擴大,高檢署有3波起訴,其中還包含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被訴涉嫌滅證,但審理後獲得緩刑,就連東京威力公司也被2度起訴,是首件法人涉《國安法》被起訴,建請處以1.2億與2500萬的罰金刑,案經審理後法院判罰1.5億、緩刑3年。
洪詩宸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