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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教師涉不當管教記1申誡 高雄市府要求校方重新調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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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鳳山區某國小資源班有學生家長控訴,學生在課堂上作業被老師用丟的、無故拍打頭與背等情況,老師還用腳把孩子踢到瘀青。家長不滿學校介入調查後,只懲處老師一支申誡,質疑校方師師相護;學校回應,一切依法行政,這次的申誡是第2次調查結果,市府已要求重新調查。

腳上的瘀青清楚可見,這是去(2025)年10月,高雄鳳山區某國小特教老師用腳踢學生造成的傷口,家長也才從孩子口中發現,他遭同名特教老師不當管教的情形長達2年。

受害學生家長表示,「拍頭、打背呀,拿那個本子丟地上嘛。之前他沒有證據,他不敢講,就是等到受傷的時候,他有證據的時候才講。很多小朋友被他打嘛,家長就會直接打電話給他,小孩就說跟他投訴沒效。」

受傷的學生反應,老師會在課堂上丟他的作業,也會出現打頭、背、手等行為,還疑似不只一人受害。只是學校對此案啟動調查後,只懲處老師一次申誡,讓家長及家長會無法接受。

學校家長會會長說:「他明顯已經踩到紅線了,你這樣只有懲處一個申誡,我們家長會是完全不能認同的,更何況他對待的還是一位特教生。」

高雄市議員陳慧文認為,「歷屆去處理相關的案子,以比例原則來講,這一個案子確實有明確的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一個處置,就是有師師相護。」

學校回應,事件通報後一切依法行政、啟動調查。

學校校長回應,「這個過程調查,調查委員也都有針對相關的問題,來訪談相關的當事人,包括學生、家長、老師。」

這次的申誡決議已是第2次調查報告結果,市府教育局無法接受已退回,要求學校重啟調查。至於是否還有更多學生疑似遭同名老師不當管教,學校還要深入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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