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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控課桌刀痕須賠150元 校方:學生故意破壞才求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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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季到來,不少學校也著手清查公物,不過有家長指控,孩子因為在美術課使用美工刀割傷桌面,卻被學校要求賠償150元,質疑並不合理。學校則回應,學生入校時,都有宣導愛護使用,如果是自然損壞,就會由學校負責維修。若是故意破壞才會求償,用意是養成學生愛護公物習慣。

學生拍下課桌照片,上方有數道美工刀划痕,沒想到就是這個狀況、讓他收到國中開出的「課桌椅毀損報告單」,標註損壞情形是「桌面汙損」,並且簽核要支付物品修復費用150元,讓家長質疑不合理。

投訴家長陳小姐認為,「我們看起來是正常使用痕跡,就上面會有鉛筆痕,然後可能就是1、2道美工刀稍微的划痕,不是那種刻意去破壞的痕跡,而且他剛開學,也沒有跟同學他們交代說這是新的,所以,會有這個懲罰。」

學生家長認為孩子都是正常使用非刻意破壞,另外剛開學時學校並未說明課桌椅汙損需賠償,加上有同學本來應該賠償800元,卻成功說服總務處人員,將賠償降為150元,質疑「懲罰標準不一」。

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資源管理科長林彥妏指出,「基本上就是回歸到各校的校規去做處理,我們已經請學校了解一下,學生是不是有破壞公物的行為。」

當事學校校長說,「最主要是要養成學生愛護公物的習慣,我們歡迎他到學校來,如果認為說一些東西是自然的損壞的話,那這個當然是學校這邊要來負責維修,不會請家長出錢。」

校方強調,今年從1到3年級,縣府都提供全新課桌椅,學生入校時都有宣導愛護使用,並還要留給學弟妹使用,所以落實公務檢查,如果是「自然損壞」,像是長年使用造成椅子搖晃,就會由學校負責維修。

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陳俊雄表示,「每個人的處理、寬廣度(認定)不一樣,還是要謹慎處理。」

校園課桌椅損壞的賠償處理,是由各校自行規範,家長團體則認為,認定不一就容易起爭執,是否為「刻意破壞」,學校應該與家長仔細協商,取得雙方共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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