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巴嫩呼叫器案13人跨海提告 向金阿波羅求償遭法院駁回
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前年9月曾表示,「製造是他,設計是他,他只是跟我買一個logo商標,就是這樣子而已。我說的是布拉佩斯這個公司。」
曾經出面解釋,出事的呼叫器不是自家生產,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一度捲入黎巴嫩大規模爆炸事件,經檢方調查後,認定業者僅授權商標貼牌,刑事部分簽結,但前年這起事件釀成嚴重死傷,有13名外國人集結,跨海向業者提告求償。
受委任跨海求償律師扶停雲指出,「有些是眼睛就失明了,有些是手或腳就是炸到截肢,被送到伊朗去救助,在那邊有遇到一個就是黎巴嫩開的公司,然後再由公司伊朗籍律師聯繫到我們,1個人其實大概請求200萬的精神損害而已,就是醫藥費這些,我們還有他終身的損害,我們都是沒有求償的。」
提告的黎巴嫩人多為婦女與未成年,受委任的律師聲稱,他們用了爆炸的BB call,全身受重傷,協助共同提起民事訴訟,但全案進入實體審理前,先遭士林地院以程序不完備裁定駁回。
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守訓表示,「原告他所提起的那個訴訟,以及他所提出的聲請救助,這個原告並沒有簽名,雖然他有委任訴訟代理人,但訴訟代理人這邊也沒有辦法提出,有經過駐外單位這邊認證的一個相關文件資料,迄今都沒有補正,所以我們就原告之訴駁回。」
受委任跨海求償律師謝沂庭則說,「我們溝通了非常長的時間,也溝通了非常多次,很可惜這些資料他們還是提供不出來,但是在這樣的一個不幸的事情發生,我們去追溯背後的原因的時候,我們要問的是,今天你一個疏忽的商標授權行為,是不是也間接導致了這悲劇的發生。」
儘管這一回仍可提抗告,但律師坦言,時間上來不及,力拚在追訴期內再提訴訟,並主張整起爆炸事件,金阿波羅涉有疏失,在授權品牌前,應善盡查證與風險控管義務。而面對質疑,業者表示,全案簽結後,不再對外公開作任何回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