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警發文揚言對盧市長開槍 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
網路社群出現這樣的PO文,台中市長盧秀燕的看板臉部被破壞,還寫著要對市長不利;警方調查發現,貼文者是台中市二分局偵查隊一名黃姓偵查佐,被分局認定情節重大,主動報請檢方指揮偵辦,也強化市長維安。
台中市警察局保安科股長田中湶表示,「對於涉及(市長)人身安全之相關言論,已由刑事單位依法迅速偵處在案,另針對後續各項出席活動,均由保防單位加強相關情資掌握。」
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指出,「認定黃姓被告涉犯《刑法》第151條恐嚇公眾,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,罪嫌重大。」
檢方23日將她拘提到案,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警方表示,這名偵查佐從警3年,之前在派出所任職,有多次為民服務及阻詐紀錄,考上偵查佐約半年時間,但陸續出現言行異常狀況,11月除了被轉介諮商就醫,警方也調整她的工作內容。
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施姓常務理事說:「偵查隊,其實依我們警界來說的話,它是屬於一個壓力很大的地方,(心理諮商的話)反正這東西,就是警局內部的承辦人主責。」
施姓常務理事續指,「警局內部的人,自然大家基層員警就不會相信,會覺得去的話會被做記號還是怎樣,怕就是我去委外心理諮商,如果今天警局認為我有心理問題,用這理由把我調地怎麼辦?我的家庭會不會受到影響會有這個顧慮。」
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,雖然警方有提供員警心理諮商,但多數員警還是不敢使用,加上勤務繁重,若遇到重大事件或是活動,難以休假調適身心,成為惡性循環。而身心科醫師則建議,應該調整自己的心態。
身心科醫師林本堂指出,「沒有壓力也是個壓力,太大壓力也是壓力,所以要找尋你每個人能承受壓力的範圍來做些規劃。」
醫師表示,除了應該正視壓力來源,也要學習與壓力共處,並適當轉移注意力來調整。但如果影響生活或是人際關係,就必須尋求諮商或藥物治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