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配參政權爭議藍委研擬修法 內政部:無修法空間
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說道,「你叫我滾回去,我想請問賴總統,我哪一點不符合台灣媳婦的資格?」
因為國籍問題,花蓮縣陸配村長鄧萬華今(2025)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,讓她不滿,隨即提起訴願,經花蓮縣審委會決議撤銷原處分。但內政部喊話,我國國民擔任公職本就要肩負「忠誠」義務。
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簡鈺珒說明,「我們從113年11月9日開始,就已經多次發函來促請地方政府跟公所應該要依照《國籍法》的規定來辦理,事實上地方是沒有自行裁量的空間。」
鄧萬華指出,「每天都是精神內耗,我半夜三更手機都會有黑熊青鳥打電話來說,要我滾回中國去。」
而依照《國籍法》第20條規定,擔任民選公職,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,藍營認為在《憲法》之下大陸地區不是外國,更喊話修法,明定陸配參政權不受《國籍法》規範。
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,「我們不是針對陸配,才去說不讓她擔任我們的公職,東南亞、世界各國、日本、韓國,只要你要擔任我國的公職,就是要放棄他原本母國的國籍,立法院有它的一個職權行使,那當然我們行政部門只能尊重。」
內政部也透露除了花蓮這1案,涉有中國籍的村里長,還包括桃園新屋區、台北松山區、新北市土城區、以及中和區,強調會要求地方政府「依法照辦」,若不作為將送請監察院。陸委會也認為「維持單一效忠」才是正解,但對於國民黨拋出兩岸交流必須以「一國兩區」來處理,陸委會則反問,那我國主權在哪裡?
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認為,「中共根本就不承認中華民國,與其你現在講什麼一國兩區,你不如先問問中共,他願不願意讓中華民國繼續存在。」
副主委梁文傑表示,爭論「一國兩區」4個字沒必要也無意義,重申陸委會就是依照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與《憲法》來依法執行,對於個別政黨的說法與獨到見解沒有評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