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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育幼院多項缺失評鑑丙等 複評未過停業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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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有間育幼院因中央聯合評鑑查出超過30項缺失,被評定丙等,且在輔導期間仍發生不當對待事件,今(2025)年複評再度未過。雲縣府7月25日發文裁處育幼院停業1年,17名兒少在9月3日前安置他處。對此育幼院表示不服結果,已向衛福部提訴願。

空蕩蕩床鋪個人物品都已清空,雲林這間育幼院因2024年度經中央聯合評鑑,查出超過30項缺失評定為丙等,又在輔導改善期間傳出不當對待事件,今(2025)年複評再度未通過,被雲縣府發文裁處停業1年。

育幼院院長回應,「孩子過動發作時,我們同仁要去壓制他的時候,不小心可能手有去用到他,可能指甲有這樣所謂的痕跡而已,我們也有通報。」

雲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說明,「在輔導期間可能也發生不當管教事情,所以在2025年中央對這邊的複評,一樣是拿到丙等成績,也因這樣子的情形,中央最終就是召開會議,建議要停辦1年。」

育幼院表示,根據《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》,若拿到丙等評鑑可處罰鍰,情節嚴重才需停業,但雲縣府卻祭出最重處分,讓原本院內15名員工目前依規定資遣3分之2人力,僅留部分行政人員,院方則由律師提出訴願期盼能復業。

育幼院院長認為,「我認為這沒有符合比例原則,它第一個應該是先做罰鍰,我們有委託律師去幫我們,授權律師代為訴願,目前在進行中。」

雲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表示,「複評同樣就是在機構行政管理上面,以及機構經營、專業服務,還有環境與權益的部分,這幾項都有缺失。」

雲縣府社會處表示,縣府在改善期間提供育幼院專業輔導,但院方未能有效改善,甚至在輔導期間,又發生工作人員不當對待兒少事件,才決議裁處停業1年,目前已完成17名兒少分別安置,也尊重院方提出訴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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