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娜絲颱風造成全國33個光電案場受損,超過9成7的廢光電板已從滯洪池移除,不過元昱公司在嘉義縣兩處滯洪池的光電板露天堆置、沒有防滲透設備,遭開罰200萬元。民眾黨立院黨團接獲農民陳情,指出這些廢棄光電板堆在台糖農地,憂心造成污染。環境部表示,業者須在10日以前改善。
廢棄光電板堆置在台糖農地,部分用帆布蓋住,不過所有廢光電板下跟土地都沒有阻隔,農地上可見褐色痕跡,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兩度接獲農民陳情,不滿嘉義新庄滯洪池的廢光電板,打撈上來至今還沒清走。張啓楷認為,「它不只沒有放帆布,或者不透水的材質,那是農地,污染是現在進行式。」
台糖表示土地租給業者暫置廢光電板,但立委黃國昌質疑,為何廢棄物可以暫置在農地,質問環境部法源依據。環境部表示風災後發解釋函,指出災後光電板收集或整理行為,非屬廢清法範疇,讓黃國昌痛批根本為光電業者量身打造。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說道,「這個叫暫置場所,那麼這一段的時候,還沒有涉及到我們廢棄物的清除跟處理,暫置造成的環境汙染,那一樣我們會去做告發處分。」
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,「現在是環境部還是光電部?還是光電善後部啊?還是光電處理部啊?護航光電業者護航成這種樣子喔?」
環境部表示針對元昱公司在兩個滯洪池旁,露天堆置廢光電板、無防滲透設施,1日已開罰200萬元,並限期10日以前改善。
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,「那有沒有污染到土地,這個部份我們會去了解,因為我們以前的去化,沒有遇到這麼大的量,基本上都是第一次遇到,所以我們有給他們一點點寬裕的時間,那他們有表達說,希望找一個地方堆置,那我說你們要找一個堆置合格的地方,去化要有一個時間,我們希望1個月內可以把它完成。」
環境部指出,遲未完成處理廢棄光電板的元昱是泰商,若到了10日還不改善,將再次告發處分,罰鍰每場最重會加重至200萬元,可按次裁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