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察遭中國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3年 國台辦稱已當庭認罪未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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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2023年赴中遭捕,國台辦今(26)日表示,上海法院已於2月17日依「煽動分裂國家罪」判處有期徒刑3年、剝奪政治權利1年、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。國台辦同時宣稱,富察宣判時當庭認罪,且未在期間內提起上訴,相關判決已生效。
八旗文化總編輯「富察」李延賀2023年前往中國探親時遭拘捕至今,中國國台辦26日表示,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月17日做出一審宣判,以「煽動分裂國家罪」判處富察有期徒刑3年、剝奪政治權利1年、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(約新台幣22.5萬元)。
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於記者會上表示,富察已在宣判時當庭認罪,且未在法定上訴期內提起上訴,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。陳斌華宣稱,原本不願公開具體細節,但因「民進黨一再炒作、污衊大陸司法體制」,才決定公開判刑結果。
陸委會則批評,整起案件審判均為秘密進行,是黑箱作業,也再度提醒民眾,赴中有一定風險,應進行動態登錄。
另外,國台辦今日也在官網同步上線名為「台獨打手、幫兇迫害台灣同胞惡劣行徑舉報」的全新專欄。據國台辦宣稱,此專欄是為了追責部分台獨分子與充當打手的側翼網紅,若有民眾因此受打壓迫害,或有相關線索,皆可透過專欄寄信舉報。
李彥穎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