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有頂樓加蓋的民眾要注意了!在台北市有一戶22年前建好的頂樓加蓋,卻因為樓下住戶突然抗議,在訴訟後被法院判要拆除。因為法院認為,頂樓所有權屬於全體住戶,只要有一戶沒有正式同意,頂樓住戶就不可任意加蓋。 住在北市永吉路這棟四層樓公寓的四樓住戶,民國72年間口頭徵得其他樓層鄰居同意,加蓋頂樓及梯間鐵門,未料前年二樓住戶突表不滿,協商破裂後興訟,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頂樓加蓋違建應拆除,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。台北地院表示;從所有權的角度來考量,頂樓所有權確實非四樓住戶獨享。但四樓住戶也很委屈,因為當初是建商口頭承諾可使用全部頂樓,才用較貴的價格買下。而二樓屋主從未居住在此,加蓋前是請當時房客轉告。現在房客已失聯,承諾不實的建商也找不到人。屋主周先生在法理上吃了虧,求償無門非常悲憤。提醒家有頂樓加蓋的民眾,應及時取得樓下住戶正式的書面同意,否則雖有違建緩拆政策,加蓋建物仍可能不保。
22年前頂樓加蓋 法院判決拆除
發布時間:
最後更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