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列月領3.1萬為低薪勞工 全台約120萬人

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持續討論如何改善台灣薪資狀況,會中討論到低薪「定義」,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,若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,薪資中位數的3分之2為低薪,台灣大約就是3.1萬元。對此,行政院長卓榮泰週五(18日)上午回應,政府是在討論「如何解決薪資問題」,最快下週再開經發會找解方。

物價續漲,台灣「低薪」成為年輕人的痛,究竟收入多少算低薪,勞動部長何佩珊提出,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定OECD定義,低於「總薪資中位數3分之2」就屬低薪,若依此標準,推估全台有約120萬人薪資低於3.1萬元,是否成為「政府認證的低薪」引發熱議。

行政院長卓榮泰說,17日召開的經濟發展委員會第2次會議上,各方對薪資計算看法不一,還沒有共識。

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,「國際間對於用經常性薪資,或者是總薪資的中位數來計算,在這個部分在昨天討論當中還沒有共識,我要求的是,昨天的議題是如何要提升薪資,提升的方法而不是這些討論的方式。」

行政院強調,重點是要找出「提升薪資」方法,快下週會再開經發會,進行提升薪資討論「具體方法」。人力銀行業者分析,台灣就業市場薪資行情確實呈現高低失衡,像是外銷型的科技業製造業薪資亮眼,對比內需型產業,因提供的服務類似、競爭激烈,沒有明顯獲利導致相對低薪。

人力銀行業者楊宗斌分析,「像餐飲休旅業、量販業,以及文教業補教業這些,其實他的薪資結構是比外銷導向的這些科技製造業來得低,主要原因還是,企業開的家數比較多,競爭比較激烈的情況下,其實獲利的狀況並沒有明顯的高一些。」

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蔡明芳表示,「政府不應該一直去補助這些企業,讓他去享受這些低的成本,政府幫我成本壓低一點,那雖然我的產品品質沒那麼好,我的利潤比較低,但是我整個加起來,其實還是有利可圖,問題是這樣的廠商他有沒有能力去付出高的薪水去雇用員工?沒有辦法嘛。」

而經濟學者認為,政府應該停止補貼企業,讓廠商升級轉型提升競爭力,負擔應有的成本,也能創造更高獲利,加薪善待員工,而未來政府若明確定義出低薪,讓有能力的勞工可以選擇跳槽,使企業警惕必須提供一定的薪資留才,也是正向循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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