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廠商塗抹毀彩虹眷村彩繪牆 中市府求償150萬一審敗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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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的彩虹眷村,2022年因營運廠商彩虹文創公司與文化局不續約,衍生後續粉刷塗抹牆面,遭台中市府告上法院指控侵權,求償150萬元。台中地院近期宣判,認定文創公司依契約有權變更塗改,文化局敗訴。公司負責人感嘆法律還他公道,市府則說尊重判決結果,但會研議後續處理方式,維護大眾權益。
街頭藝人熱情開唱,假日的彩虹眷村舉目所見都是遊客,先前因為營運團隊彩虹文創公司在台中市文化局不續約後,粉刷塗抹的牆面,已經由在地藝術家、學校社區民眾共同彩繪創作補上,遊客發現與彩虹爺爺畫風明顯不同、看法不一。
遊客陳女士認為,「感覺畫法就是不一樣啊,這好像感覺比較流行,跟之前的不太一樣。」
另一名遊客賴小姐則說道,「我覺得其實已經很厲害了,因為我自己畫不太出來,所以去欣賞別人的畫都好。」
整起爭議起源於台中市府在2017年與彩虹爺爺黃永阜簽訂「彩虹眷村認養維護契約書」,約定認養建物至2022年7月31日,期間由黃永阜與其代理人、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負責管理維護。
文化局事後控訴文創公司以倉促、不勻手法塗漆覆蓋彩繪牆面,造成黃永阜創作被毀,認為有侵權行為,一共對公司與員工求償150萬元。
台中地院近期一審認為,文創公司依契約有權變更塗改,難認有侵權不法行為,判決文化局敗訴。
魏丕仁表示,「我認為判決是還我公道,我們跟彩虹爺爺的版權早在2012年就在法院公證了,我們從來也沒有接收過文化局任何補助。」
台中市文化局文資科長江錦陵回應,「市府對於民事訴訟判決結果表示尊重,我們也將盡速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,以維護市民大眾權益。」
魏丕仁感歎司法還他公道,強調版權取得一切合法,並呼籲市府放棄上訴。文化局則表示,彩虹眷村建物及土地為市有財產,牆上畫作也是不動產一部分,對判決結果尊重,將研議後續處理方式,維護大眾權益。
李彥穎/編輯